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导向系统)构成及各子系统的设置原则,并针对导向系统中各类导向要素给出了具体设计要求,明确了周边导入系统、游览导向系统、导出系统等三个子系统的关键节点及各关键节点处需设置的导向要素的类型、提供的信息及设置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游景区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注:旅游景区主要由旅游景区内各旅游景点及餐饮、购物、公共卫生间等相关配套公共设施组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931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T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术语

GB/T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155669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9部分:旅游景区

GB/T15566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7695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23809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25895(所有部分)水域安全标志和沙滩安全旗

GB/T3138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15565,GB/T17775和GB/T3138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导向系统的构成

4.1 子系统

导向系统由周边导人系统、游览导览系统和导出系统等三个子系统构成见GB/T15566.9。

4.2导向要素

导向系统主要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

–位置标志:包括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位置标志,用以明确目的地所在位置;

–导向标志:包括旅游区标志和行人导向标志,用以指示通往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路线;

–平面示意图:包括全景图、导览图,用以显示旅游景区内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位置分布信息,以及旅游景区的咨询投诉、紧急救援(及夜间值班)电话号码等信息;

–街区导向图:包括地理信息图、周边导向图,用以提供旅游景区周边主要自然地理信息、公共设施位置分布信息和导向信息,以及旅游景区的咨询投诉、紧急救援(及夜间值班)电话号码等信息;

–信息板:包括景区介绍,景观说明、楼层信息,用以显示旅游景区内的特定场所或范围内旅游景点或公共设施位置索引信息;

–便携印刷品:包括导游图、导游手册、门票,用便于携带和随时查阅的方式向游客提供旅游景区游览信息、公共设施信息以及旅游景区的咨询投诉、紧急救援(及夜间值班)电话号码等信息;

–安全标志和劝阻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疏散路线标志和劝阻标志,用以传递安全信息和提醒游客。

4.3 主要信息

旅游景区为游客提供的信息主要有:

–游览信息:与游客正常旅游活动(如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直接相关的信息,包括旅游景区、旅游景点和游客中心的信息;

–公共设施信息。为游客正常旅游活动提供支持的信息包括出口售票外,停车场,公共节生间、无障碍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如固定文化活动场所、餐饮场所、购物场所、急救场所、公用电话等)的信息;

–安全和劝阻信息:为确保游客安全进行各项旅游活动提供的信息,包括禁止、警告、消防、应急和劝阻信息。

5 总则

5.1 设计

5.1.1 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的要求,其中车辆用旅游区标志的设计应符合GB5768.2的要求。

5.1.2 导向要素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志.边长大于10mm的图形标志的形成应使用GB/T10001中规定的图形符号.动长3mm~10mm的图形标志应使用CB/T17695中规定的标志。

5.1.3 导向要素中的文字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根据当地少数民族聚居情况和主要旅游客源市场情况,可选用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或其他语种的文字。文字的语种不宜多于三种。中文应使用规范汉字;英文除介词、连词外,单词的首字母宜大写或所有字母均大写;其他语种文字的使用应规范。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名称以外的中文字体应使用黑体,英文字体宜使用等线字体(推荐的字体参见附录A中图A.1)。

5.1.4 导向要素的颜鱼、外观。尺寸应与旅游景区的定位,环培条件(室内或室外)风格等相协调,并家出旅游景区特色。不同类别的导向要素宜在外观上相互区分。

5.1.5 宜充分利用旅游景区常见的信息载体和票据(如导游图、导游手册、门票等)设计各类导向要素,为游客提供游览信息和公共设施信息。。

5.1.6 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应与旅游景区发展总体规划协调一致。被列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景区,在建立导向系统时,应同时遵循相关法规。

5.2 设置

5.2.1 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和GB/T155669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5.2.2 导向系统应根据需要导向的信息内容,整体规划各类导向要素及设置位置、设置数量,使游客自如地参观和游览。在设置时应确保:

–导向信息的连续性,即导向系统的导向信息应与周边其他系统相衔接(如公共交通系统),并应从旅游景区入口开始恰当地重复呈现导向信息;

–导向内容的一致性,即在不同导向要素上呈现的表示同一信息的图形符号、文字(如中英文)

颜色等应保持一致;

–设置的规律性,即同类导向要素应在同类节点、相同高度上设置,重要的导向要素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

–设置数量的合理性,即导向要素的数量应符合实际需求。

5.2.3 需要为行人、车辆分别进行导向时,应通过颜色、载体形状或设置位置等明确区分两种不同的信息。

5.2.4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15630的要求应急疏散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23809的要求。

5.2.5 旅游景区内有危险隐患的地点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如“禁止游泳”“当心碰头”等。

5.2.6 旅游景区内宜设置劝阻标志,如“请勿乱扔废弃物”。

5.2.7 导向要素固定设置时(如附着式、悬挂式、柱式、台式和框架式等),不应设在移动物体(如门扇)上。

5.3 照明与材质

5.3.1 夜间开放的旅游景区应优先选择靠近路灯、景观灯等照明设施的位置设置标志。当外部光源不能满足可视性时,导向要素宜采用内置光源。

5.3.2 导向要素的制作材料宜选用环保、安全、耐用、阻燃、防腐蚀、易于维护的材料,并应保证在使用期内材料不变形、不褪色。

6 导向要素的设计

6.1 位置标志

6.1.1 位置标志的版面构成一般有单一图形符号、单一文字、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三种形式,其中。

–单一图形符号形式的位置标志由图形符号、符号衬底色和(或)边框构成(见图1),宜仅用于认知度、理解度高的图形符号。如公共卫生间、男卫生间、女卫生间、公用电话等:

–单一文字形式的位置标志由文字、衬底色构成,宜仅用于旅游景区(旅游景点)的位置标志;

—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形式的位置标志由图形符号、文字、衬底色和(或)边框构成,是常用形式。

6.1.2 出入口、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含有方向性的图形符号,在设计时需根据实际设置位置、设置方式使图形符号的方向与实际场景保持一致:

–出入口:出入口符号中的箭头方向应设计成与实际环境中游客的流动方向相一致(其体设置示例参见图B1和图B3);

–楼梯:当采用悬臂式安装、标志与墙面垂直时,符号中楼梯的倾斜方向应设计成与实际环境中楼梯的倾斜方向相一致(见图2);

–公共卫生间:卫生间符号中的男、女图形应设计成与实际环境中男、女卫生间的位置相一致,注:采用镜像、旋转的方法能调整符号中图形的方向。

6.1.3旅游景区(旅游景点)的位置标志由其中文或中英文名称构成,其中中文名称可使用特殊字体(参见图B3)。

6.1.4 停车场位置标志由图形符号,停车场中英文名称构成。停车场的名称应包括旅游景区中英文名称和“停车场”中英文,如“月亮河度假村停车场”。

6.1.5 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售票处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标志由无障碍图形符号、相应设施的图形符号(如入口、出口、票务服务等)和相应中英文(中文如“无障碍人口”“无障碍卫生间”)组成。其中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无障碍图形符号的尺寸应小于设施图形符号(参见图3)。

注:图3中人口图形符号的方向需根据实际情况旋转(见61.2)

6.1.6 当人口、售票处的数量较多或者有不同功能时(如有团队入口、散客人口和无障碍入口,或者各售票处出售不同种类的门票),应采用编号或者附加辅助文字的方式设计位置标志。

6.2 导向标志

6.2.1 导向标志分为旅游区标志和行人导向标志两种,其中:

–旅游区标志分为旅游区方向标志、旅游区距离标志和旅游符号三种形式,具体设计要求见GB5768.2;

–行人导向标志分为单一图形符号、单一文字、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三种形式:

●单一图形符号形式的导向标志由箭头、图形符号、衬底色和(或)边框构成,宜仅用于认知度、理解度高的图形符号,包括公共卫生间、男卫生间女卫生间、公用电话等;

●单一文字形式的导向标志由箭头,中文或中英文、衬底色构成,宜仅用于旅游景区(旅游景点)的导向标志:还可附加当前位置到目的地的距离信息;

●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形式的导向标志由箭头、图形符号(或代表性图形)、文字、衬底色和

(或)边框构成,还可附加当前位置到目的地的距离信息;是导向标志的常用形式。

6.2.2 在导向标志中使用代表性图形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图形应在标志中位于显著位置[见图4a)图5a)的示例]; –图形应能反映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特点;

图形应为平面图形,不应为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照片或商业性质的图形[见图4b)、图5b)的示例];

图形的尺寸不应大千箭头与文字(中英文名称)区域尺寸之和(见图4b)、图5b)的示例].

月亮河度假村

6.2.3 停车场导向标志由箭头、图形符号、停车场中英文名称构成,也可附加当前位置到停车场的距离信息。停车场的名称应包括旅游景区中英文名称和“停车场”中英文,如“月亮河度假村停车场”。

6.2.4 当导向标志需提供较多的信息时,应按照信息的分级(见82)优先提供一级和二级信息。

6.2.5 当导向标志需提供多个方向的信息时,导向标志中的箭头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设置:导向标志中箭头为左向(含左上,左下)时箭头应位于标志的最左侧:当箭头为右向(含右上右下)时,箭头应位于标志的最右侧:当箭头为向上或向下时,箭头应位于标志的最左侧或最右侧,其中箭头为向上时表示向前直行或向上,箭头为向下时表示向下。

6.3 平面示意图

平面示意图分为全景图和导览图两种,其设计均应符合GB/T205013的要求,其中:

a) 全景图一般由图廓、图名、全景区示意图、图例和(或)游览线路图构成。图名、全景区示意图、图例和游览线路图均应在图廓内。其中全景区示意图应位于图廓内显著位置,其余部分应在全景区示意图区域外。图例和游览线路图的幅面尺寸之和不应超过全景区示意图的幅面尺寸,且宜与图廓下边缘或图廓右边缘相邻;以固定方式设置的全景图应在全景区示意图中标注“观察者位置”;

b) 导览图一般由图廊、图名、旅游景区局部示意图、图例和辅图构成,各部分的幅面尺寸及布局见。63a)。旅游景区局部示意图应为大比例尺示意图并提供所在位置周边500m范围内的旅游景点和公共设施以及出口方向,辅图应为小比例尺的全景区示意图并标注该导览图覆盖区域的所在位置;以固定方式设置的导览图应在旅游景区局部示意图中标注“观察者位置”。

6.4 街区导向图

街区导向图分为地理信息图和周边导向图两种,其设计均应符合GB/T205014的要求,其中:

a) 地理信息图是在较小比例尺的图上示意旅游景区所在位置并提供环境和交通信息,图的覆盖范围宜根据旅游景区所在位置,常用抵达方式等确定,例如可涵盖周边主要城市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等,可涵盖临近公交站点,也可涵盖城市主要出人地点(如火车站、码头、机场等);地理信息图中应突出旅游景区的所在位置:

b) 周边导向图是在较大比例尺的图上示意旅游景区所在位置并提供周边环境和交通信息,图中从旅游景区各出入口到覆盖范围内临近边界的实际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00m;周边导向图中应突出旅游景区的所在位置;以固定方式设置的周边导向图应在图中标注“观察者位置”。

6.5 信息板

信息板分为景区介绍、景观说明、楼层信息三种,其设计均应符合GB/T205014的要求,三种信息板的内容各有侧重:

a) 景区介绍应包括全景区的概况、主要旅游景点说明,使用语种应包括中、英文,并宜根据当地少数民族聚居情况和主要旅游客源市场情况选用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或其他语种的文字;可向游客介绍游览主要景点需花费的时间并推荐游览时间(如:早上晚上、中午等)。